發票怪獸使用者條款

歡迎您加入成為發票怪獸(以下稱本APP)會員,發票怪獸會員服務(以下稱會員服務)係由「春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建置提供,為確保您的權益,請詳細閱讀以下使用者條款。本條款訂立的目的,是為了約定本公司與會員間的權利義務,並作為會員服務提供之依據。當您完成填寫相關基本資料完成註冊(含姓名、聯絡電話、地址、Email、出生日期、性別等資料)並開始使用本APP,即表示您已閱讀、知悉並完全同意本使用者條款之所有內容。若您為未成年人,應使您的法定代理人詳細閱讀、瞭解並同意本使用者條款後,始得使用會員服務。如您不同意本使用者條款之內容,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APP,本公司將無法為您提供會員服務。

 

一般會員服務及權利義務

 

一、 服務內容與權利義務

  1. 本公司於完成並確認會員資格後,本公司將提供『一般』會員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發票怪獸養成與任務活動、發票服務功能(包括但不限於載具綁定、查詢、對獎、捐贈)、提供遊戲點數(以下稱怪獸幣)、商品兌換、消費分析等,以及參加發票怪獸單獨或與合作夥伴共同舉辦之問卷贈獎、促銷等活動。
  2. 本公司提供之會員服務、功能以及其他一切因會員身分得享有之權益,均屬本公司或其他合法權利人所有,會員除僅得於服務期間內依本服務條款之約定為使用外,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其轉讓、移轉、出租或出借予其他任何第三人,會員就會員服務或服務內容所為之任何全部或一部之轉讓、移轉、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予其他任何第三人之行為,對本公司均不生效力。
  3. 本公司提供會員服務之期間係指會員完成註冊程序後,本公司於完成相關系統設定、使會員服務達於可供使用之日起至:(1)會員向本公司請求刪除其全部個人資料而經本公司依內部作業程序完成刪除之日止;或(2)本公司因會員有違反本服務條款而主動終止服務之日止;或(3)其他依法律規定或主管機關之限制、要求而終止服務之日止;或(4)或其他依本公司之商業判斷而終止服務服務之日止。
    會員服務及會員服務系統僅依當時所提供之相關權益、功能及狀態提供服務;本公司保留新增、修改、取消會員服務系統內相關會員權益或系統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使用者條款有新修正內容將適時公布於本APP,請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本公司將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會員於新修正內容公布後,若您有繼續使用本服務系統即視為同意遵守新修正之服務條款及依該條款使用會員服務系統。
  4. 除遵守本服務條款之約定外,您同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並同意不得利用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從事任何違反法律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5. 您同意並瞭解本公司於各通路所刊播之任何廣告及促銷資訊,其性質屬「要約之引誘」,本公司有權拒絕要約。且您同意並瞭解,本公司於各通路所刊播之任何廣告及促銷資訊有所錯誤者,本公司將以適當方式為更正之通告,如您要求本公司履行更正前之資訊內容者,本公司有權拒絕之,您不得向本公司為任何之請求。
  6. 會員服務系統或功能『例行性』之維護、改置或變動所發生之服務暫停或中斷,本公司將於該暫停或中斷前以電子郵件、公告或其他適當之方式告知會員。異常臨時中斷則不在此限。
  7. 在下列情形,本公司將暫停或中斷會員服務系統之全部或一部,且對使用者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害,均不負任何責任:
    • 對本服務系統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 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使用條款情形。
    •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系統停止或中斷。
    • 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二、會員帳號管理

  1. 利用電話註冊會員資料時,以該電話進入發票怪獸後所為之任何行為,均視為該會員之行為,會員應負全部責任。會員應妥善保管,以避免遭他人冒用。
  2. 會員帳號不可轉讓,會員應妥善保管並嚴防其個人資料、商城資料、使用者帳號外洩。倘有外洩而遭他人留用、冒用者,會員應自負法律責任,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如本公司認會員的帳號或個資有被盜用或冒用時,為維護會員權益,本公司得逕自暫停或終止會員服務。
  3. 會員若有包括但不限於大量訂購惡意銷退,拒收、濫用本公司回饋機制、拒絕償還或違反會員服務之精神或本使用者條款者,本公司有權利終止並拒絕提供相關會員服務,會員承認並同意本公司依本條款任何規定對會員提供之服務,無需進行事先通知即得終止,且會員服務之終止,本公司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4. 會員如因更換手機號碼而有帳號移轉之需求,應填寫申請表,本公司收到申請表後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始得進行帳號移轉。
    因帳號移轉所產生之爭議(如他人假冒提出申請、違法利用會員資料等)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5. 會員得向本公司請求刪除其全部個人資料,會員填寫申請表後,本公司於收到申請表並審核通過後進行會員帳號及相關資料刪除,會員帳號如經刪除,相關會員服務將無法繼續提供,包含但不限於怪獸幣等福利亦將一併失效,無法保留或復原。

 

三、財政部電子發票API授權

當您使用本APP之會員服務,代表您授權本公司得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API或其他第三方廠商存取您的電子發票相關資訊,您也同意本公司可以以合法代理人的身分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API和第三方廠商提供的服務,本公司可依據「隱私權及個資權益宣告」規定之內容儲存、管理及使用您的電子發票資訊。

 

四、點數服務條款與權利義務

  1. 本公司所發行之怪獸幣,僅可兌換本公司提供之指定商品。會員累積的怪獸幣為會員權益並非屬於會員之財產,本公司有權在任何時候撤銷怪獸幣。怪獸幣不能兌換現金,亦不能轉讓或交換。
  2. 會員帳戶中所累積的怪獸幣,可以保留至點數全部兌換或點數有效期限屆至為止,若已逾有效期限仍未使用完畢之點數將會自動歸零失效。怪獸幣之有效期限為會員同意授權使用服務起算六個月,並於用戶每半年再次同意授權時,自動延長六個月,可重複延長。怪獸幣效期延長規則如有變動,將調整服務條款,並公告會員進行同意後實施。
  3. 怪獸幣使用規範:會員不得以偽造發票或其他不法手段獲取怪獸幣,如經本公司查證該帳號有違反前開行為時,本公司將註銷該帳號,並回收怪獸幣及兌換商品,並向主管機關舉報其不法行為或依法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終止會員服務

 

一、基於公司的運作或因主管機關之限制,本公司得無條件停止提供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會員不可以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二、會員如不同意或違反本服務條款,本公司得暫時停止向會員提供服務、或終止會員之權利,會員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智慧財產權

 

本公司官方網站及發票怪獸應用程式之程式碼及其上所有資料內容,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均歸本公司所有,非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會員不得將本公司之任何資料進行重製、移轉、散布、改作、租用或出售等行為。同時會員必須遵守商標法、著作權法、電信法、個資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如有違反造成本公司損害時,本公司得依法請求賠償。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適用與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如因本服務條款所衍生之訴訟,均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隱私權及個資權益宣告

 

如您欲使用本APP之服務功能,本公司將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如下,但不包括無法識別個人之數據(無論該數據本即無法識別個人或係由本公司處理個人資料後產生之分析數據),當您提供前述資料時,視為您同意使用本公司電子發票服務,並同意本公司透過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API 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電子發票上所載之消費資訊,以提供您查詢、對獎、領獎、捐贈等電子發票服務、其他行銷服務、任務活動或其他下列宣告項目使用。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的內容,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服務條款內容之全部或部分時,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APP。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 8 條規定進行告知:

 

一、蒐集目的及資料類別:

  1. 本公司基於會員管理與服務、會員權益通知、電子發票服務、問卷調查、統計分析、AI模型訓練、商業與技術資訊、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行銷活動、會計與相關服務、廣告投放、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及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等特定目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2. 資料類別為識別個人(如姓名、電話、電子郵箱、住居所)、辨識財務(如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政府資料中之辨識(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統一證號、稅籍編號)、個人描述(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生活格調(如使用消費品之種類及服務之細節、個人或家庭之消費模式等)、安全細節(如密碼、安全號碼與授權等級等)、財務交易(如收付金額、信用額度、保證人、支付方式、往來紀錄、保證金或其他擔保等)、發票類(如電子發票資訊、實體發票資訊、手機條碼載具註冊資訊)或社群平台帳號及顯示圖像等個人資料。

 

二、本公司於營運期間在中華民國境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並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本公司關係企業、委外單位(例如物流服務業者、問卷分析單位或獎勵兌換業者等)、商業合作夥伴或依法調查之政府機關或司法單位等。另如您參加本公司與合作單位共同進行之問卷或活動任務,合作單位將取得您填寫問卷或參與活動所需提供之資料。

 

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您可以向本公司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四、行銷服務(包括但不限活動、任務、抽獎活動、問卷調查等)相關個人資料,本公司將於結案後三個月刪除,資料一經刪除,則您無法向本公司請求前數權利。

 

五、您若主動參加參與行銷服務即代表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但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若您不同意上述聲明內容,請勿於本APP內提供您的個人資料。

 

目的外利用

 

一、本公司依據「電子發票應用程式介面使用規範」之規定,提供電子發票資料給您後,如欲蒐集、儲存您之任何電子發票資料、使用紀錄及相關資訊為電子發票服務範圍以外之利用,均應另行以個案推播或布達的方式告知產品使用者其蒐集與利用之目的、範圍、類別、利用期間、利用地區、利用對象、利用方式、所涉法令、同意與否對其權益影響及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定權利事宜,並獲得您的再次同意,且應保留電子發票資料儲存與使用軌跡至少六個月及避免前開資訊遭第三人使用、存取、發布或分享。

 

二、本公司為遵循法律規定,應每半年應重新取得您的同意,並應留存軌跡紀錄。

 

三、您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電子發票上所載之消費資訊於電子發票服務以外之範圍,電子發票服務以外之加值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1. 本公司自行或與其他商務夥伴合作舉辦之活動、任務、抽獎活動、問卷調查、商城購買及兌換
  2. 向您推播您感興趣的廣告、推廣促銷資訊
  3. 參與獎勵、促銷活動或意見回饋調查
  4. 商品販售
  5. 經去識別化處理後無法識別個人之資料進行研究分析,並將研究結果提供予第三人
  6. 與其他商務夥伴進行會員資料庫整合、分析及利用
  7. 繳費服務
  8.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如您欲行使上開當事人權利,可以與本公司客服人員(電子郵件: app_service@spring-trees.com )聯絡。本公司為確保當事人權益,得請您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確認身分。本公司並得酌收必要工本費用。

 

您需提供完整正確之資料及完成註冊手續,始能取得會員資格,如您未提供完整正確之基本資料或未完成註冊,將無法享有會員服務。您可以自由選擇提供您之個人資料予本公司,惟如您提供的資料不完整、不正確時,可能會影響本公司提供會員服務之品質,亦可能會無法參與本公司相關活動或寄送贈品。

 

如您提供或註冊之資料不完整、不正確或有變更時,應即時通知本公司進行補充或更正,如因您怠於通知本公司更正者,應由您自行承擔所有責任,概與本公司無涉,如因此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您將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發布日期:2024/11/18